有效的定义是什么
对重复性事物的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结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在标准的定义里,有这样一句话,“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
因此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不是某一人或是某一方说了算,必须是双方或是多方协商一致,大家共商探讨,然后制订标准者结合各方意见总结出合理、可执行的标准,再发布实施,这样的标准不论是监管者、还是执行者,都不会觉得执行起来有多大的难度,因为这个标准是符合“民意”的。
曾有一位老师告诉我,什么是标准?就是你“标”出来了,别人“准”了,就是标准,这是对标准的定义最接地气的解读。
我们在工作中会因为一个问题困扰着自己,就制定出一个标准来约束别人配合自己,从而解决自己的问题,但常常忘记“标准”需要别人“准”这个动作。
这种工作方式是很令人头痛的,也是非常自私的行为,标准的制定者只考虑了如何解决自己的难题,却忘记考虑了这个“标准”是否会给他人带来更大的难题。
这种标准的制订有可能无法达到实际效果,甚至有可能适得其反;这种标准的制定往往会因为考虑不够周全导致标准流产,相当于制定者花费了心力,却讨不了好,最终“标”和“准”的双方都满腹委屈。
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和注明三起来明源于芝业士回答同样在工作中我们遇到问题时,如果能够多方听取他人的意见,多方面收集困难和问题的产生因素,再来着手来修改标准、制定规则,所有人在既定的规则里做动作,便不会有过多的矛盾与分歧,这样的标准制定出来才会有实施效果、更通情达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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