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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仲裁法

2024-10-11 地区百科 15 作者:daiit

仲裁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和调整仲裁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仲裁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仲裁法,仅指仲裁法典,如我国1994 年8 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广义的仲裁法除包括仲裁法典外,还包括其他制度中的相关法律规范,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诉讼法》、《合同法》等法律和有关国际公约中关于仲裁的规定。

未经无百科回答允许不得转载本文内容,确中否维则将视到为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行等明管见农志万议般满。

仲裁法实施20年的理论与实践20年来,中国仲裁事业蓬勃发展,年受案量从1995年的千余件增长至2014年11万余件,年受案标的额从几十亿元增长至2600亿元。

与此同时,仲裁裁决的质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以2014年为例,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的仅占全国仲裁案件总数的0.18%,被裁定不予执行的仅占案件总数的0.09%。

我国仲裁发展的“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并没有改变。

“基本矛盾”指的是“先进的仲裁法律制度和相对滞后的社会仲裁意识与初始的仲裁工作水平的矛盾”。

它是在仲裁法实施不久提出的,是对我国仲裁国情作出的分析和概括。

这个“基本矛盾”将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存在,制约着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这一判断,确定了全国仲裁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提升社会仲裁意识、努力提高仲裁工作水平这两方面,为最终确定我国仲裁工作指导方针提供了理论基础。

这就过进物实角取济马况,容备属。

“主要矛盾”是在仲裁法颁布十周年时提出的,指的是“仲裁工作发挥的作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

2004年全国仲裁年受理案件达到1万多件,当时已经觉得很了不起了,还想不到今天会超过10万件。

”主要矛盾”的分析,警醒全国仲裁界不能骄傲,要有更高的追求,要有“而今迈步从头越”的干劲。

根据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的判断,2000年的长沙会议上提出了全国仲裁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发展我国仲裁事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

这被仲裁界称之为“长沙会议精神”。

其精神实质是号召全国仲裁界放下“身段”采取各种方式,把仲裁法律制度推向社会各个领域,融入市场经济,更多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方方面面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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